Thursday, May 16, 2013

接案子這種鳥事-4

先拿到零落的文本,一邊翻一邊試著說服業主,請給我一份完整的文本吧!花了幾周,業主一直都說文本就是我手中的部份。直到某一天,對方像是被雷打到般,突然意識到,「完整的文本」是指最初至少英文版的全部文檔,這樣讀起來才不會一段、一段,這段接不上另一段,整體看起來又說不出來哪裡不對。不過,並沒有完整文本!沒。有。備。份!

後來業主拿出一些相關的文件,像是一些Power Point做的公司簡介,另外還有極少數的Word檔,上面的編輯人還分成不同版本,看起來卻像是沒什麼改變。那些Power Point文件的部份原以為不太相關,打開參考看看是寫些什麼時,突然發覺一件令人幾乎昏倒的事:公司名字竟然寫錯了!

這些連公司名稱都寫錯的檔案是給誰看的呢?業主一派自然地說「給客戶看的啊!」。我內心有一種「哈。哈。哈……這下很好笑!」的感覺,似乎正在看著過時的悲劇,一邊想像如何發生?
我:請問,這文案之前是誰做的?(其實檔案資料有寫)
業主:我之前的員工啊!跟妳提過的。
我:喔,這樣啊?那你有看過嗎?
業主:提案時會順便給客戶看,一直都是同一個版本修修改改而已。
我:這樣啊……那,你知不知道貴公司名字一直是寫錯的?
業主:什麼!……
我……(內心的冷笑)

實在不能怪我冷笑,這簡直可以上笑話排行榜了!企業主不知道自己公司的提案文件裡,連公司名稱都打錯?!這真是太驚人了!說要砍掉重練,不是沒道理啊!

算了,這個部份暫時不在我的範圍內,只能先留給業主去想辦法。我的部份呢?全部重新來過!這下,原本已經花了不少時間和業主說明的部份,又得重新來過。說不氣人,那是在欺騙自己。然而,同時我很難說,究竟是因為對方犯了許多不可理解的錯誤,加上先前的做的人有失誤,以至於讓我有機會做一個明明曾經學過,但從來沒特別想要做的事?是不是,如果當初沒有這些失敗,使我無法大約估算出這些失敗造成的損失?這些已經成為不可抹去的歷史!

重新來過,有重新來過的方便與一致性。然而,重新來過所耗費的時間與精神,令人忍不住回想過去那些做這份文案的人,究竟是為什麼可以這麼亂來呢?

經過又一段時間的調整,發現愈來愈多需要調整的部份。這個過程簡直像是在慢慢拔牙一樣,一天一點點,一天一點點,看不到結案的日期般。業主這次終於認真仔細看過,也要求更多說明與解釋,似乎是在把這八年來重大的失誤做一個整理與回顧。(這好像不是我的工作吧?)算了,有認真看也好,沒認真看也好,對我而言,工作是工作。你要求合理,我這一向是沒話可說的。

就在誤以為快完成的階段,業主有天語重心長地說:妳是我第一個遇到學校學到的東西還用得上的人!

不可否認,我絕對不可能是最用功的學生!這沒什麼好驕傲。好歹我也不是靠抄抄同學作業、考試作弊換來的,對方問的都是一些基本方針性的問題,有學過就不難啊。坊間那些管理學的書或多或少會提到,整合成一個系統,當然又是另一回事而已。由於性格問題,自認一直非常不適合在什麼大企業或公司裡上班,固執加上毛病多,這也是事實。是哪裡值得驚訝?

終於想通的時候,才知道,如果前面那些讓我火冒三丈的人,對工作是這種態度,那就贏在我很難搞好了!不想馬虎帶過的事,就是死硬不想馬虎帶過。爭執會有,妥協的地方也會有,這可不是學校作業,失敗的東西就是失敗的東西。所謂「失敗的東西」和「需要加強」是兩回事!心裡也想著,假設結果出來,不論我怎麼想都是一個失敗的結果,我還是會選擇放棄。

而真正提到必須感謝老師的部份是:
就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裡,和業主長談以前學的東西。說白點,對方不過在表示,沒想到我看起來十分散漫,做起事來卻很認真。(這我會主動列入稱讚裡)我只是搞不清楚他在說什麼地,點點頭,想快點帶過去就好。不料他說:

以前,我真的相信學歷。後來,很多人拿高學歷來應徵時,我常常發現他們沒有實作能力。之後,便轉向實力導向,實力在資歷上比較能被證明。而妳,完全打破我以前的認知!不是妳以前的學教真的教得很好,就是妳是個異類吧。十個老闆聽到妳的建議,可能不到一個會聽妳的,但妳還是會堅持下去。特別是,如果妳是對的時候,但妳平常卻又不說。對了,我這兩年一直想去修個MBA……(後面真的不用聽下去)
老師,你一定覺得這很好笑。其實,只是你以前教的東西,甚至可能用不到多少。還有,我不能說我自己態度多好。如同你知道的,我沒有再繼續往行銷學去,既沒有MBA,也沒有什麼大公司的經歷可言。我這個世代是有點難以理解,但也不是完全搞不清楚自己在幹嘛。雖然不是第一次有人說「很好」,但是這次倒是很明確。

像是無端端地站上無差別格鬥雷台一樣,大家各憑本事的同時,我,絕對不可能接受一個失敗的結果!這還是沒有改變!即使,我每次還是會在空檔時,覺得自己為什麼要白痴地接下這種工作,明明好累……內心的抱怨一大堆,簡直像是鹿丸附身一樣。也不是在跟錢搏鬥,總覺得,每次的敵人,都是自己。知道自己懶又不想動腦筋、花力氣,還是笨笨地接下這種事來做,沒有達到雙贏,好像就輸了!案子還沒結束的現在,多少還是會認為自己怎麼這麼無聊!

老師,你去年問我,以前教我們的東西有沒有用?有啊!現在你知道了吧!有用!奇怪的是,我不知道為什麼其他人不用,但寧願出張嘴說說而已?好吧,我最不會行銷的是,自己

接案子這種鳥事-3

當然,可以看得出前兩篇帶些氣憤。之前提過的兩位學歷、經歷都好的人,也是具有相關管理學本科背景,學校約略知道,這也不用公佈了。好學校有壞學生,壞學校有好學生。有些學生好或壞,你也分不清。既然背景說來和Kathy也差不多,有的少一點,有的多一點,那麼基本的東西應該是不會變的,例如:職業道德!

這是一目不太被重視的課,可是非常重要!企業主拿多少薪水雇用一個人,至少做到哪個位階或是薪水相符的工作,這點自我要求應該不是很過份。從我零零總總,亂七八糟的打工數來看,永遠適用的是:不尊重自己的人,不尊重自己的工作,那也別奢望他人尊重你!

那又為什麼說到要感謝老師?這個故事很長,可能要寫到下輩子。不是!是,當年傻傻覺得就讀到畢業,沒有想太多。結果遇到某一年要分組分班,通論轉攻主修項目了。這個問題很嚴重,不管是哪一組,差異性有多大?實在分不清楚,學校也沒有一個很明確的說明。之前與我同班的同學,由於多數選擇「財務管理組」,是希望還是同班同學在一起直到畢業。野放到別的班級去,是有點可怕。

心想,問老師總可以吧!好歹當過主任,許多事都很熟悉,又帥又親切,學養又好,請教這樣的老師,應該沒問題吧!是在社團活動間遇到而一併問的,老師當時非常非常嚴肅地告訴我:適合什麼就選什麼!怎麼可以這麼亂來呢?
Kathy:那我呢?
老師:妳是想走行銷吧?那就去啊!
Kathy:是嗎?出路呢?
老師:走自己該走的路,沒有人會為妳準備好未來的一切!想清楚!

最後,只有6、7位同學選擇了「行銷管理組」。我們默默地遞出志願單,然後默默地被野放到一個怪怪的班級去。上課第一天的茫然是,如果能從這個「野地」中活過來,應該已經是一種奇蹟吧!原本班級的調性和後來的班級完全是兩回事,感覺到自己被野放到叢林也沒什麼奇怪。大部份的同學也視我們為「外來客」,除了要交分組作業時,才會認為我們有用。6、7個原本班級的同學,懷著各自的不安,終於從荒野裡畢業了!

沒有想過進大公司,我和一些同學又接著考上不同的學校,讀著和以往不同的科系。一直沒有想過將來非得在大企業裡工作不可,也沒有想過非得在行銷部門不行。因為年紀還小,所以總覺得,只要還有一口氣,一定不會餓死!(後來才知道,這個想法天真得要命!)

幾年後,也不能說是莫名其妙,反正認得現在的業主,所以提醒對方,把舊的網頁改一改,有幫助的。當時,並沒有多說什麼。原因只不過是,公司是業主的,又不是我的,決定權在他。他想聽下去的話,就會再問下去;不想聽下去的話,就算說到死,也是挺自找麻煩的一件事。

2000年的網路泡沫可能嚇到業主,加上其個人的經歷有關,許多決定確實有點不屬於決斷性高的人。2005年提議時,只是聊天的隨口說說,畢竟學校有學到。網路儼然是個趨勢,公司也成立有一段時間,定位明確化的商務網站,是一個趨勢。做出來之後,按照當時的技術與審美觀而言,稱得上還可以的網站。唯獨中、英文版,就是有一點讓人想再多說一句。最重要的一件事,一個企業究竟在做什麼?總得讓別人知道吧!

一樣,企業主當然有做決定的權利,隨口說說的提議,即便不是毫無根據,但對方不想做好,也不是我能控制的。只是,萬萬不會想到八年後的現在,我必須去收拾。

Wednesday, May 15, 2013

接案子這種鳥事-2

當作是一種零工吧。只是,不要懷疑每個接這種零工時,並不會認真做!就像傳說中(明明就是電視中)的「事事達,打工達人」一樣,設想得夠周全,將來才不會遇到更多麻煩。評價當然重要,沒有比信譽更容易毀壞,同時又難以建立的了!

首先,面臨到的是業主的「不信任感」。關於這點,多少感到莫名其妙。找一個自己不信任的人來做事,又要付錢,實在不好理解。最後妥協的是,價是不高,而且結束後才付錢。是的,沒有結束案子前,就是這樣看業主在亂拗。

不被信任的理由,前一篇已經提過。白話是,沒有MBA的學歷,沒有大規模公司的經歷,能寫什麼有助於行銷的文案?

詭異在於,花錢但是還是懷抱著極大的疑慮,然後要求壓著款項不放,以免有問題?那樣的話,不如找一個信任的人來做就好啦!這麼簡單的問題,為什麼要用到微積分呢?不就是最後也不相信前面那些人,不然找我幹嘛?繞了一圈,想也知道壓著款項比較能喘氣。但我的菸錢可是會漲的!(喔,最後這一句可以不用看。)

花了一個月比較專心在做,說多不能算多,說少不能算少。礙於立場,也不能公開內容是多少。做著做著,總是得和業主商量一下進度和狀況。即使生平厭煩做這種事,但是事情做好還是基本方針吧。完成了七成左右,被業主稱讚了!我可是嚇得慌慌張張,什麼跟什麼啊?!

原來業主是說,這過程中,他發覺,原來他的認知是錯的。但是,也可能我是個異類!(不如說我是異形好了……)

因為閒談過程中,聊到一些過去是怎麼做出目前的網站的事,反正起頭的那個笨蛋就是我。不聽還好,一聽真是會昏倒!一個月薪三萬,對,30K的員工,可以偷別人寫的文章放上自己公司官網,這是哪門子員工?(真是爽缺,可惜不欠人了!)也是因為這位目前已經離職的員工,不知什麼原因,告訴老闆這種官方網站沒人要看。幾乎從頭到尾沒有在看原本的文本在寫什麼,就直接寫自己的版本,說明的部份,如果業主沒有說錯,那就好笑了!只是,我真的笑不出來。

這個目前離職的員工,這裡也不公開對方前一家公司名號了。據說也是工作十多年在行銷部門,上市上櫃。人家說得出來,混得下去,也只能讚聲「混得厲害」而已。

MBA這件事,也是九成九是一件烏龍!不是鳥籠!連業主也不知道那是什麼學校,雖然在美國,不過,證書這件事,有些人是憑實力去拿的,有些人確實是買的,再否認這種事,那也不過是另一種鴕鳥心態而已。校名就不公佈了,說來並不是一所大學,是一所偏遠的私立商學院。去讀的人號稱,所有科目都是最高分,不過,那個人不知道英文的"go to the bathroom"是什麼意思?我想,可能在美國的四年是不用上洗手間吧!

這種扯到爆炸,還會讓牛頓定律可能被推翻的事,竟然也會相信?可以相信的是,就算業主讚我一百次好,聽三次就可以了。而且是我自己認同的那三次。關於這位聲稱在美國拿到MBA,一樣在上市上櫃行銷部門工作超過十年,月薪台幣七萬(不含紅利)……也只能說聲,結婚就好!沒事,沒事。

拿22K或是連22K都拿不到的人很痛恨嗎?痛恨無效啊!我只是要說,不拿出點東西來,人家看不到就是看不到。我知道做人很重要,不過,失去人格的做法,還是無法認同而已。說是個死硬派,我想,我是有很大一點吧。自己宣稱有什麼大力的作法,從來不是我的調調。

Monday, May 13, 2013

接案子這種鳥事-1

前提:這和以前老師教我的有落差,含有個人觀點。請斟酌看文!

說到底,freeter和NEET這兩者對我的差異,僅在於,是不是有承接工作而已。偏偏,不管承接什麼樣的工作,肯定會遇到人類!「人類」是這個地球上最好,同時也是最邪惡的動物。(請不要拿外星人比地球人,我會受不了!)

最近的案子還沒結,為了維護立場,已經跟業主提過我會說,就是會說。只是不涉及工作直接內容而已。確實,我就是直接向業主氣得說,我一定會發文感謝我的老師!發是發了,只是還不夠明白,只能再整理整理。

從一個文案(其實,不過就是翻譯。),演變成這是一場學歷與經歷和腦袋的戰爭。不論如何,都是始料未及。

八年前,一句多餘的話,勸現在的業主「做一個自己的網站吧」,似乎註定我今天一直被業主拖稿的窘境。現在的業主確實架設了一個自己公司網站,問題是,先有一個不夠完整的英文版,然後還有一個拼貼式、竊取式,加上Google translate式的中文網站。換言之,中文網站的部份,只能以四個字形容:慘不忍睹!

看看之後,還是數度提醒「好像應該修一下比較好」。這是一種婉轉的說法,數年後的現在,卻變成業主用來說「妳怎麼不早說清楚?!」的反擊。私下人身攻擊的部份不論,光是簡單一點的人情世故,我肯定不及格。不及格,也有不及格的程度啊!試想一下,你都辛辛苦苦自以為架設了一個很棒的網站,有幾個人聽得進去「這個完全應該重寫,爛得不得了!」這種話?

提醒幾次的中間,不是被說「可是我的員工說這沒有人會看」(沒人會看就不要做)、「可是我女朋友說這樣很好啊」(你女朋友連你的工作是什麼都不知道)……。就算是回絕一個建議,事實上,真的完全不需要加上人身攻擊的部份,例如:我的員工以前在某某上市上櫃公司的行銷部門上班,妳怎麼可能比他懂得多?抑或,我女朋友可是在美國拿MBA回來,在上市上櫃公司工作十幾年,妳是懂個屁!(這不是誇飾法,而是完全真實的對話內容。)

有這種反應,自然不會再說什麼。有人決定要活在爛泥裡,那也是他的決定。

於公於私,話說回來,2011年在環島中途決定接下來時,我也沒想太多。只是事過境遷,時空有變,我想重新整理一下根本沒被用到的文稿,如此而已。今年再做,因為花了比較多的時間去確認細部,和未來網站改版的設計,勢必花比之前更多的時間溝通。不料,第一步,我希望取得業主自己主筆寫的英文版,就完。全。失。敗!

業主明明說他自己一個人主筆寫成所有的英文文案,卻告訴我,他完全沒留檔……。世間有什麼教人想大叫的事?這應該屬於其中一件。這種檔案不備份,那平常備份的目的是什麼?完全費解。花了許多天解釋,我需要一個完整的文本,根據他書寫的架構,我需要做一個重寫或調整的動作。(這裡的「許多天」請用「周」來計算!我的青春小鳥……)

原本不是一件難理解的事,不管是否花高價另請高明來翻譯,沒有完整的文本,是要教他人翻譯什麼呢?這種無法理解的態度,始終令我感到對方不夠尊重自己,也不太尊重他人。

當我看到一個比較像話的文本時,還是有一種欲哭無淚之感……。

英文版零零落落,那些同他說英文版寫得好的人,十有八九推測應是社交辭令。整個架構不完整,英文有錯,專有名詞抄抄管理學的書,圖表錯誤,甚至連拼字也拼錯……,真的很想說:砍掉重練吧!這還省事點!

Saturday, May 11, 2013

反過來想的母親節

絕大多數在台灣的人,都是人生父母養,不是貓養狗帶大。可能是這樣吧?實際上,不適合當父母的人,大有人在。不信,看新聞應該也會知道一些,只是看不到黑數而已。

可是,有些人真的不是可以過父親節或母親節這種日子。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,也不須要特別的理由。存在與不存在,未必是理由。如果放開另一種角度來看,過不過這種節日?小孩也有決定權吧?如同情人可以不過情人節,貓狗可以不過人權日。後者沒有什麼不對,虐貓虐狗的人,不用看新聞也看得到。

換個角度想,這樣的日子可否換成:父母回想自己列張清單,自己是否做好一個父親或母親的日子?

這樣太過份?只要還是跟父母親在一起生活的人,通常父母親還是會過生日,一年那麼多節日,是不是也會很累啊?搞得那邊都是一年三節少不了,現代的人創造了無數的記念日,卻忘記在記什麼?好像記得就好。

卡片、餐廳、蛋糕、慶祝……大部份的節日(含過年),不都愈來愈相似了嗎?這一攤和另一攤,除了換些人,似乎也沒什麼不一樣。那麼本質改得比較特別一點,就會變得不一樣了,不是嗎?

反過來過,也沒什麼不好。

外婆今年不過節,妳應該忘記了。不過沒關係,我跟我前世的兄弟,也就是爸爸記得。姐姐要帶妳出去,爸爸應該會說不可以,妳聽話一點。去年,光是妳在外面吃個便當,差點嚇死我了!爸爸有交待,妳有很多東西不能吃。生病就聽話點。知道嗎?

幾乎沒過這個節,妳以前記得的。現在不記得,也是好事一件。總有一個人放手,另一個人才有辦法選擇不拉扯。妳現在忘記的事,我也不想再記得。如果妳有爸爸的幽默感,我會說,那次妳準備幫我相親的事,真的很有梗!幸好我沒答應,妳又搞錯了。整個事情是個大烏龍,真的非常搞笑!

妳應該不會再問我結婚的事。這點,對我而言輕鬆得多。其實爸爸早知道了,只是妳不認同。外婆有時候是對的,可是妳們也爭執得很嚴重!有時候,我也得說,妳對幸福的定義,還是與我不同,請妳也尊重我的想法。雖然,我真的不是同性戀。以現在的狀況,也不是同性戀才無法結婚,是我決定的。哪天改變主意?我也不知道。我還是支持同性戀婚姻合法化!這點妳想也不會想到,我知道。妳想不到的事很多,不過,也沒關係。這就叫「代溝」。

許多話,我只會跟爸爸說;有些事,爸爸也只會跟我商量。有時候,妳真的不需要計較這些。有時候,我也搞不清楚自己是長子還是長女?還是什麼都不是?最後,爸爸還是會依妳作考量下決定。或許,因為是這樣,爸爸希望我的對象像他,我也認為應該是這樣而已。結婚?再說吧。

喔,花其實沒有很好看。我知道妳喜歡山茶花,特別是那次害我跟爸爸被罵了三年,山茶才又開花。花農的種植方式和我跟爸爸的方式真的不一樣啊!妳是因為《茶花女》的故事,才喜歡山茶花的。這件事,我可沒跟爸爸說。因為,那不是妳看來的,是妳聽來的。至於妳從哪裡聽來的?這種事,就算了吧。那是我出生之前的事了,太久,妳忘了也好。換別的吧!

這種會令我跟爸爸感到莫名其妙的日子,就算了吧。日日好,勝過一日好。過日子嘛!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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