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anuary 19, 2012

直宣言。

這篇,是在Blogger平台上發佈的第333篇。333篇,並不代表什麼。

許多時候,並不如以往用力去書寫。我開始想,那第666篇呢?我會寫些什麼?答案是:不知道!甚至,會不會寫到第666篇?也無法確定。那接下來呢?寫下去?為什麼而寫?寫來做什麼?我只決定一件事,就是,往後的書寫儘量不再閃躲某些部份。

任性的Kathy在書寫的時候閃躲?當然會!也許許多人會想,那個在電腦後書寫的人是誰?並沒有人知道。不!知道的人知道,不知道的人不知道。只是這樣而已。那閃躲的意義在於?太多太多原因。目前我舉得出來的是,至少並不想直接去傷害別人。

「把每一天當最後一天而活」,這並不是一句廢話。但是怎麼去活?多半聽到的是廢話。如果,還是抱著同樣不願意傷害別人的心態去書寫呢?這對我個人而言,是比較有價值,對其他人,可能沒有。這是「我的」部落格,不是其他人的。假設,每一天都是最後一天,我如果繼續抱持著逃避的心態在書寫,如果我的書寫是不夠真誠的,那一點意義也沒有!對我而言,一點意義也沒有!

太過個人主義?可能是,可能不是。我沒有強迫任何人閱聽,但我不希望在最後最後,也許是下一秒,發現留下的文字完全不痛不癢,只是不著邊的字句。所以,直率一點,又怎麼樣呢?例如,確實想過今年把"Kathy Says"這個部落格停止。這是事實,但還沒有決定,這種猶豫不決,也是我的一部份,性格上的缺陷。沒有任何想否認的部份。

接下來,我只想知道,某些極限在哪裡?可以到什麼程度?如此而已。什麼極限?那是一個意象似的東西,我想試試看!如此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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