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May 13, 2013

接案子這種鳥事-1

前提:這和以前老師教我的有落差,含有個人觀點。請斟酌看文!

說到底,freeter和NEET這兩者對我的差異,僅在於,是不是有承接工作而已。偏偏,不管承接什麼樣的工作,肯定會遇到人類!「人類」是這個地球上最好,同時也是最邪惡的動物。(請不要拿外星人比地球人,我會受不了!)

最近的案子還沒結,為了維護立場,已經跟業主提過我會說,就是會說。只是不涉及工作直接內容而已。確實,我就是直接向業主氣得說,我一定會發文感謝我的老師!發是發了,只是還不夠明白,只能再整理整理。

從一個文案(其實,不過就是翻譯。),演變成這是一場學歷與經歷和腦袋的戰爭。不論如何,都是始料未及。

八年前,一句多餘的話,勸現在的業主「做一個自己的網站吧」,似乎註定我今天一直被業主拖稿的窘境。現在的業主確實架設了一個自己公司網站,問題是,先有一個不夠完整的英文版,然後還有一個拼貼式、竊取式,加上Google translate式的中文網站。換言之,中文網站的部份,只能以四個字形容:慘不忍睹!

看看之後,還是數度提醒「好像應該修一下比較好」。這是一種婉轉的說法,數年後的現在,卻變成業主用來說「妳怎麼不早說清楚?!」的反擊。私下人身攻擊的部份不論,光是簡單一點的人情世故,我肯定不及格。不及格,也有不及格的程度啊!試想一下,你都辛辛苦苦自以為架設了一個很棒的網站,有幾個人聽得進去「這個完全應該重寫,爛得不得了!」這種話?

提醒幾次的中間,不是被說「可是我的員工說這沒有人會看」(沒人會看就不要做)、「可是我女朋友說這樣很好啊」(你女朋友連你的工作是什麼都不知道)……。就算是回絕一個建議,事實上,真的完全不需要加上人身攻擊的部份,例如:我的員工以前在某某上市上櫃公司的行銷部門上班,妳怎麼可能比他懂得多?抑或,我女朋友可是在美國拿MBA回來,在上市上櫃公司工作十幾年,妳是懂個屁!(這不是誇飾法,而是完全真實的對話內容。)

有這種反應,自然不會再說什麼。有人決定要活在爛泥裡,那也是他的決定。

於公於私,話說回來,2011年在環島中途決定接下來時,我也沒想太多。只是事過境遷,時空有變,我想重新整理一下根本沒被用到的文稿,如此而已。今年再做,因為花了比較多的時間去確認細部,和未來網站改版的設計,勢必花比之前更多的時間溝通。不料,第一步,我希望取得業主自己主筆寫的英文版,就完。全。失。敗!

業主明明說他自己一個人主筆寫成所有的英文文案,卻告訴我,他完全沒留檔……。世間有什麼教人想大叫的事?這應該屬於其中一件。這種檔案不備份,那平常備份的目的是什麼?完全費解。花了許多天解釋,我需要一個完整的文本,根據他書寫的架構,我需要做一個重寫或調整的動作。(這裡的「許多天」請用「周」來計算!我的青春小鳥……)

原本不是一件難理解的事,不管是否花高價另請高明來翻譯,沒有完整的文本,是要教他人翻譯什麼呢?這種無法理解的態度,始終令我感到對方不夠尊重自己,也不太尊重他人。

當我看到一個比較像話的文本時,還是有一種欲哭無淚之感……。

英文版零零落落,那些同他說英文版寫得好的人,十有八九推測應是社交辭令。整個架構不完整,英文有錯,專有名詞抄抄管理學的書,圖表錯誤,甚至連拼字也拼錯……,真的很想說:砍掉重練吧!這還省事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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