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January 31, 2015

黑色的琳達-廿五(終)

  長期沒有工作,孩子開始上學前班,展祥換過工作,從台北市換到新北市,開始穿西裝,打領帶的業務工作。琳達不是在家帶孩子,只有上網。玩玩遊戲,看看還有沒有機會出去工作?即使,再提到找工作的事,展祥不是不說話,便是大吵,要她別再妄想,好好在家當個媽。時代不管如何變化,像展祥這樣想法的人,並不在少數。雖說,生了孩子,就該養育孩子。當琳達回顧自己的成長時,母親另外尋找自己快樂的人生,父親甘願照顧自己和妹妹,並沒有什麼不好。展祥當然知道琳達的家庭狀況,但他總說,他的孩子要拿來跟琳達比的話,那只有離婚。

離婚,好像是一個十分遙遠的詞,琳達經歷過父母的離婚,卻沒有想過自己的離婚。她怎麼也不可能答應,更何況,她目前完全沒有謀生能力。展祥即使能提供她平常生活所需,也絕對不是她要的生活。當年坐進跑車的那個風光的女孩子,變成一個離婚的棄婦?琳達寧可以死相逼,也不願退讓。琳達不願退讓的,不只是在家中的女主人位置,還有工作。比以前工作低階的,兼職工作之類的事,她不願意。需要輪班的,又不可能。再進修,身邊的錢也不夠,意願不高。就這樣一天拖過一天。某天早晨,送孩子上學前,琳達看到洗臉檯鏡子前的自己,有些認不出來,她看起來比實際年紀衰老,像是四十多歲的臉。皺紋倒是不多,但表情卻充滿怨氣,黑眼圈和斑全都顯在鏡子裡,嘴角往下沉著,氣色灰暗……。該仔細化個妝了,她心想。

層層疊疊地遮蓋住臉上的瑕疵,琳達一直怕曬,臉上的斑與暗沉,她想,應該是曬了太多的太陽。衣櫃裡,沒有什麼特別的衣服,看起來多半是家居服為主,少數好看的裙裝,也只有一、兩套還能穿得下,腰圍變粗了,手臂也是,穿衣鏡前,那個人是自己,又不太像自己。只要減重就好了吧,她想著。展祥已經出門去,好段時間,起床時,看不見他,睡前展祥還沒回來。鞋櫃上的鞋,展祥的鞋佔多數,琳達能穿的跟鞋,只有近期在地攤買的數百元跟鞋,人造漆皮的部份,掉了一些。挑了裙裝搭上這雙跟鞋,揹著孩子的書包及當天孩子在學校的用品,另外揹著一個許多年前展祥送給她的一個名牌包,這天,她決定這樣出門。

走路送孩子到學校後,琳達慢慢走往捷運站。某個網友告訴她,有個工作她可能可以去試試。還沒走到捷運士林站入口,琳達的腳已經開始被鞋咬了。數不清楚是第幾次「有機會」?也不想去數。數得次數愈多,就像是告訴自己,這些時間以來自己有多失敗。數得愈多,數得出來的日子裡充滿爭吵與無奈。搭上象山線,她以前工作的時候,象山線還沒有開通,也沒有松山線這一類的線路,一切就像是全新的一天,一個開始,化好妝,穿起裙裝、跟鞋,撩著沒有燙過的長髮的習慣動作。走進車廂,看著博愛座,咬腳的鞋讓她非常想坐下來,可已經不是當初那個孕婦,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讓她可以坐進博愛座。車廂擠進來的人愈來愈多,每到一站,總是進來的人多,出去的人少。琳達只是呆滯地望著車窗外。

琳達的手機響了,一個莫生的電話。也許是工作的事打來的確認的吧,她猜想。握著那長期不被珍視而滿佈刮痕的手機,她一直沒再換過新手機,倒是換過電話號碼。接起來時,是一位自稱是律師的男人的聲音,說,他是展祥委託的律師,試著跟琳達約見面的時間,談離婚的細節。琳達沒有聽進去,眼睛瞥向車廂內的捷運路線圖,心想,如果捷運路線都能有一個清楚的圖,她的人生也應該有。不是由他人來規劃,而是自己。除了自己,沒有人可以更改這些計劃。想到這裡,她連道別也沒有,便掛掉電話。接著撥電話給展祥,想問他究竟是怎麼回事?

「妳不知道我已經住在外面了嗎?」展祥的口氣和以前沒有兩樣。
「搬出去?」琳達的聲音聽起來像是準備教訓一個青春期的孩子似地帶著怒氣。
「三個多月了。律師應該跟妳聯絡了吧?」
「怎麼可能爸媽沒告訴我?」
「我跟他們說,我們的事,可以自己處理,不用他們再插手。」展祥說得極為自然而無謂,「他們也知道我搬出去了。妳不知道才奇怪吧?」
「你回家再說,我不會跟律師談。」琳達是想見展祥一面。
「應該沒什麼好談的。」展祥沒有答應,「就這樣,我還要工作。律師會跟妳聯絡。」

以為展祥只是早出晚歸避不見面而已,原來,早就搬走了?搬去哪裡?有人跟他在一起嗎?琳達心裡面冒出一個接一個的問題,沒有任何一個有答案。想去衝去展祥工作的地方問個明白,才發覺,自己原來不知道展祥工作的地方。知道公司的名稱,卻不知道更多。什麼時候演變成這樣?她沒有頭緒。丟在一旁,等面試完再說吧。她想。

面試的公司規模屬於中等,二、三十人左右。看著內勤部門的人出來接待,全部穿著制服,似乎是一家老派的公司。領琳達到會議室,又為她倒了杯茶過來,臉上帶著十分可親的微笑的女孩子,看起來比自己年紀還小。進來面試的男人穿著黑色西裝,白色襯衫上沒有打著領帶,看起來十分普通的一個人,看不出實際的年紀。這個男人遞上名片,自我介紹是面試官後,隔了兩個位置坐下,準備談話。

「聽說,妳今天掛了律師的電話?」面試官突然這麼說道。
琳達瞪大眼,不怎麼確定自己聽到的話,張著口,沒有聲音。
「是我介紹的。是個很好的律師,並不會讓妳吃虧的。」那男人的聲音沉穩而平緩,只是在述說一件極為普通的事一樣,「妳今天的工作面試,也是展祥幫妳找的。」
「我要走了!」琳達拎起名牌包包,只想死命地往門外衝出去。

她坐在捷運站口,想要大哭,又覺得丟臉或被認識的人遇見。回家嗎?那顯然已經不是她的家,也沒有丈夫,她曾經一心追求的,已經不存在。她不知道自己手上還有什麼?擁有什麼?滑開手機,沒有任何可以打出去的人可以說,打回家也只是再被唸上一頓而已。現在,她需要的不是這些。打給母親?不,母親絕對不是一個可以讓她捥回婚姻的人。

捷運線路增加,站也加了許多。就算這時候走進捷運,琳達也不知道自己該在哪一站下車?回頭一想,今天,自己還是那個家的女主人。不論如何,她當然有權利回去。踩著咬著腳的跟鞋,已經劃破絲襪,她管不了更多。她要回去,回家,坐在女主人的位置上!

No comments:

我的網誌清單

wibiya widget

  © Blogger templates Psi by Ourblogtemplates.com 2008

Back to TOP